攀枝花市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老舊裝置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來源:危化科 發布時間:2022-04-1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攀安辦〔2022〕號
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
老舊裝置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 知
各縣(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廳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
為扎實做好攀枝花市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工作,按照省安委會辦公室《四川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老舊裝置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去,結合我市實際,特制的《攀枝花市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老舊裝置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3月8日
攀枝花市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老舊
裝置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攀枝花市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工作方案》,根據省安辦印發的《四川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老舊裝置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加強我市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老舊裝置安全風險排查、評估、管控,實施分類整治,提升本質安全水平,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圍
在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安全使用許可的企業中,涉及重大危險源、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毒性氣體和爆炸品,且主要反應器等設備設施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或未規定設計使用年限、但實際投產運行時間超過20年的裝置。
二、目標任務
全面排查評估老舊裝置安全風險,確定安全風險等級,實施分類整治。經評估,老舊裝置工藝或設備列入國家相關淘汰目錄以及存在其他無法整改的重大風險隱患的,依法依規淘汰退出;評估為高安全風險的,督促企業立即完善安全、設備和工藝管理措施,改造自動化控制、監測監控設施,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責令停產整頓;評估為較高安全風險的,督促企業限期落實必要安全管控措施;評估為一般安全風險的,督促企業落實常態化管控措施,結合檢維修計劃整改。
三、工作安排
(一)對標自評。2022年3月31日前,有關企業完成自查評估,形成老舊裝置安全風險評估臺賬,確定安全風險等級。
(二)市、縣復核。2022年5月15日前,一是各縣(區)應急管理局、釩鈦高新區綜合執法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管等部門對本縣(區)企業自查評估情況進行復核;市應急管理局牽頭會同市級相關部門對市級直管企業自評情況進行復核。二是督促有關企業制定“一裝置一策”方案,并建立本縣(區)、園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老舊裝置淘汰退出、改造提升、嚴格管控措施分類整治清單,縣(區)安辦、釩鈦高新區綜合執法局于5月15日前將分類整治清單報市安辦郵箱。三是5月30日前市安辦將組織應急、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對縣(區)復核情況進行抽查。
(三)分類整治。各有關企業按照“一裝置一策”整改方案進行整改,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淘汰退出,原則上年內完成改造提升。
(四)執法檢查。2022年8月30前,各縣(區)應急管理局、釩鈦高新區綜合執法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管等部門組織對轄區內高安全風險和較高安全風險老舊裝置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開展聯合執法檢查。2022年9月30日前,市級聯合執法組將對本市重點企業進行抽查檢查。
四、組織實施
(二)縣級層面。各縣(區)應急管理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管等部門,建立協調機制,制定實施方案,對本地區有關企業自查評估情況進行復核,督促企業嚴格按照“一裝置一策”整改方案,確定淘汰退出、改造提升、嚴格管控措施,實施整改。排查名單及復核結果及時報市應急管理局。
(三)中央在攀企業層面。有關中央在攀企業要嚴格按照集團總部要求開展工作,將評估裝置名單、對標自評和專家深度評估工作進展、評估臺賬等及時報應急廳。市應急管理局定期將有關部門開展檢查中所發現的突出問題、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及處罰情況報應急管理部并通報相應的中央企業集團公司。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跟蹤督辦。各縣(區)安辦、市級相關部門要對評估發現的安全風險隱患跟蹤督辦,對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一盯到底,確保“一裝置一策”整改措施落實。
(二)嚴格開展檢查。各縣(區)安辦、市級相關部門要組織對轄區內老舊裝置安全風險整治情況開展檢查,加強輿論監督,公開曝光突出問題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三)定期調度通報。各縣(區)安辦要加強工作統籌,每月18日前將排查評估工作進展、風險管控、執法處罰等情況報送市安辦,市安辦將適時進行通報。
聯 系 人:張超,周楊燕
聯系電話:5103731
電子郵箱:pzhajjec@163.com
附件: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老舊裝置安全風險評估指
南(試行)
附件
信息公開選項:依申請公開
四川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3月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