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宏立電力建筑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設備管理違法案
來源: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3-10-25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2023年8月23日,市應急執法支隊、危化科對攀鋼集團鈦金屬材料有限公司高端鈦及鈦合金用海綿鈦擴能項目施工現場開展執法檢查。檢查時,攀枝花市宏立電力建筑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外委施工單位,其施工現場存在“高處焊接未采取防焊渣飛濺的安全措施(下方焊機電線未清理)”的違法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處人民幣5000元(大寫:伍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2023年10月24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
審核: 劉付強 責任編輯: 朱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