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 對市政協十屆一次會議第149號提案答復的函
來源:本單位 發布時間:2022-09-0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
對市政協十屆一次會議第149號提案答復的函
XXX委:
貴單位提出的《關于設立消防設施操作員培訓及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提案》(第149號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在我市設立消防設施操作員專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建議
關于提案中提到“在我市設立消防設施操作員專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建議”,根據相關要求,消防設施操作員及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建設需以消防機構為主體,地方培訓機構不能單獨建立。若以消防機構為主體建立,攀枝花市建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須以市消防救援支隊為主體建設,目前,市消防救援支隊因資金、場地等原因暫無建設規劃。消防救援支隊將主動向黨委政府積極匯報,征求建設資金和用地,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加快推進我市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建設。目前,四川省消防救援總隊已在總隊培訓基地建設完成較為完善的職業技能鑒定站,全年組織考核鑒定工作,有參加職業技能鑒定需求的個人可通過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可參加考核取得證書。
二、關于由社會資本參與職業技能鑒定站的建設,與消防機構共同管理的建議
關于面商中提到的“由社會資本參與職業技能鑒定站的建設,與消防機構共同管理的建議”,消防救援支隊已向消防救援局和四川省消防救援總隊等上級部門請示,上級部門對此給予了明確答復:根據職業技能鑒定站建設要求,消防設施操作員及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建設需以消防機構為主體,地方培訓機構參與的職業技能鑒定站消防救援局不予驗收,不能組織消防設施操作員的培訓,且無組織職業技能鑒定資格。
感謝貴單位對消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