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大互通鈦業有限公司違規儲存危化品案
來源:zd 發布時間:2021-03-11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2021年1月13日,市應急管理局對攀枝花大互通鈦業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露天貯存的袋裝硫磺未分垛堆放,堆放方式不符合《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1995)的規定。其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該條例第八十條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處以人民幣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2021年3月5 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