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選公告
來源:本單位 發布時間:2024-04-2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比選公告
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擬對“攀枝花市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層防災項目代理機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比選,歡迎符合《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8〕2號)規定并在四川省政府采購網代理機構名錄中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報名參與。
一、項目名稱:攀枝花市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層防災項目代理機構比選項目。
二、比選內容:
通過綜合評分選擇1家招標代理機構,誠邀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參加此次比選。
三、代理機構服務范圍
通過本次比選,選擇招標代理,代理從編制招標采購文件至招標采購檔案歸檔的全過程,按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項目特點承擔各批次政府采購項目全過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代理機構完成采購文件編制、需求錄入和發布采購公告、處理采購文件答疑和澄清、組織投標人報名和開標評標會議、發布中標(成交)公告和發送中標(成交)通知書、協助合同簽訂、監督合同的執行、協調合同執行過程中的矛盾,處理詢問和質疑。
四、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政府采購招標代理資格(已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和四川政府采購網登記備案,提供相關網站截圖);
3.本次拒絕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代理機構參加本項目的比選活動(提供“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www.ccgp.gov.cn)渠道代理機構在遞交比選申請文件截止之日前的記錄網頁截圖)。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有以下情形的,終止本次采購:
報名的代理機構不足三家。
六、本項目采購代理費最高限價:29萬元。
七、未盡事宜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條例執行,本次采購最終解釋權歸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
八、比選申請書遞交時間及地點:
1.遞交比選申請書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26日9時30分(北京時間),逾期不再接受申請。
2.遞交投比選申請書地點: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418會議室
九、聯系方式:
比選人: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
地址:攀枝花市東區竹雅巷2號
聯系人:劉先生
聯系電話:335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