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2023年下)
來源: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3-10-25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重大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
行政處罰單位基本信息 |
行政處罰原因 |
處罰依據及結果 |
備注 |
|||
名稱 |
地址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法定代表人 |
|||
攀鋼集團工程技術有限公司修建分公司 |
攀枝花市東區爛泥田 |
91510400204363911G |
王普軍 |
在攀鋼工程技術有限公司修建分公司“12·21”起重傷害事故中,該公司未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現場管理不到位,未嚴格督促從業人員執行本單位相關崗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是本次事故責任單位。 |
經調查,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決定對該公司處人民幣500000元(伍拾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
已于2023年8月14日結案 |
審核: 劉付強 責任編輯: 朱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