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全市煤礦“迎盛會、保安全”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來源: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2-07-2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印發《全市煤礦“迎盛會、保安全”
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產煤縣(區)安委會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現將《全市煤礦“迎盛會、保安全”檢查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執行。
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7月15日
全市煤礦“迎盛會、保安全”檢查
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四川視察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兩個至上”的安全理念,全面推進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的落地落實,確保全市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按照《攀枝花市“迎盛會,保安全”大檢查工作方案》(攀安委〔2022〕21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防大事故、治大隱患為主線,統籌發展與安全,進一步壓實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行為,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有效防范煤礦重大安全風險,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的發生。
三、檢查范圍
全市生產建設、隱患整改和一停四不停煤礦及其上級公司。
四、任務分工
產煤縣(區)負責本轄區生產建設、隱患整改和“一停四不停”煤礦及期上級公司的檢查;市公安局負責煤礦火工用品管理、存儲、使用的檢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煤礦無證開采、以探代采、超層越界開采的檢查;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國有煤礦及川煤華榮能源攀枝花中心的檢查,并牽頭組織開展工作落實情況的督查。
五、檢查時間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方案制定及自查自糾階段(7月20日前)。各縣(區)、華榮能源攀枝花中心要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整治的任務、內容和要求,并將工作方案在7月20日前報市應急管理局。各煤礦要根據縣(區)和華榮能源攀枝花中心的方案,結合上級監管監察部門督查、巡查和“體檢式”檢查反饋問題和建議,制定符合本礦實際的工作方案,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徹底整治安全隱患,隱患排查整治情況要在7月20日前報屬地監管部門備案。
(二)督查檢查階段(7月21日至8月31日)。市、縣(區)要對照檢查內容,全覆蓋開展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及時調整煤礦風險等級,對查出的一般問題隱患,要督促企業按照“五落實”要求抓好整改,對重大安全隱患要實行掛牌督辦,確保整改到位。同時,市應急管理局將組織自然資源、公安部門對縣(區)和華榮能源攀枝花中心的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工作開展不認真、走過場的一律責令推倒重來,確保工作實效。
(三)駐礦督導階段(9月1日至9月30日)。為確保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市、縣(區)要組織煤礦安全監管專班赴生產建設煤礦開展2次駐礦蹲點督導,第一次駐礦蹲點督導應在9月上旬完成,督導時間不少于3天,重點督促煤礦抓好“迎盛會,保安全”“體檢式”檢查反饋問題的整改,第二次駐礦蹲點督導應在9月下旬完成,督導時間不少于5天,重點督促煤礦強化現場安全管理,確保國慶節和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四)總結提高階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產煤縣(區)、華榮能源公司攀枝花中心和煤礦上級公司要全面梳理煤礦自查和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找出深層次的原因,制定針對性的監管措施,有效防范事故發生。各煤礦要認真分析安全管理中存在薄弱環節,建立長效機制,推動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六、檢查重點
(一)各產煤縣(區)煤礦監管部門。重點檢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推動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的落實;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8+6+3”安全改造工程、打非治違、反三違等重點工作推進;上級監管部門督查、巡查反饋問題整治;行政執法和駐礦安監員管理等情況。
(二)煤礦企業。重點檢查煤礦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履行7條安全生產職責、對重點工作安排部署、保障煤礦安全投入、煤礦反映問題的解決等情況。
(三)煤礦。
1.安全責任落實方面。重點檢查煤礦主要負責人履行7條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制修訂完善、安全崗位責任制和考核機制的執行等情況。
2.重大風險管控方面。重點檢查煤礦對隱蔽致災因素普查、煤礦安全風險或問題辨識及管控措施落實、年度和專項風險辨識評估及措施落實、停產撤人制度執行等情況。
3.隱患排查整治方面。重點檢查煤礦隱患自查自改、重大安全隱患整改銷號等情況。
4.通風瓦斯管理方面。重點檢查通風系統可靠性、局部通風現場管理、瓦斯檢查和日分析制度執行、安全監控系統運行、傳感器安設和調校、超限報警措施落實、瓦斯參數測定、瓦斯抽采達標評判等情況。
5.防治水管理方面。重點檢查防治水人員配備、“三專兩探一撤”防治水措施落實、探放水設計、采空區積水和“雨季三防”工作落實等情況。
6.頂板管理方面。重點檢查巷道的支護設計、現場支護強度、工作面頂板管理、礦壓監測、采空區懸頂面積管理、地質變化帶及應力集中區管理等情況。
7.火工品管理情況。重點檢查火工產品的運輸、存儲、領退和井下管理及使用等情況。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各產煤縣(區)、華榮能源攀枝花中心和煤礦企業要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強化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檢查,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具體措施,安排專人負責,統籌推進工作落實。
(二)加大執法力度,務求工作實效。市、縣(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堅持“四鐵”的工作作風,深入現場開展執法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一般問題隱患,要督促煤礦限期整治到位;對安全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依法查處,對重大事故隱患,要堅決掛牌督辦,對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
(三)強化信息報送,營造安全氛圍。各縣(區)和華榮能源攀枝花中心要認真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和好的經驗做法,并在10月15日前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市局煤安科。要充分發揮媒體作用,多渠道宣傳報告,公布舉報電話,曝光典型案例,及時兌現舉報等手段,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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