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關于印發《2023年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的通知
來源:本單位 發布時間:2023-04-1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關于印發《2023年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縣(區)、釩鈦高新區安委會,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經市安委會領導同意,現將《2023年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按照任務分工,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措施辦法,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各縣(區)、釩鈦高新區、各有關部門(單位)分別于2023年6月15日前和12月15日前將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況報送市安委會辦公室。
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3年4月18日
2023年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總體思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省委十二屆二次全會和市委十一屆五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安全為宗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建立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體系,推動安全生產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持續開展安全生產巡查督查和專項整治,突出重大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為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加快建設現代化區域中心城市筑牢安全屏障,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總體目標:減少一般事故,防范較大事故,堅決杜絕重大以上事故;全力防止群死群傷惡性事故以及涉及敏感場所、敏感人群事故事故發生,實現事故起數、死亡人數“雙下降”。
一、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
1.真正做到學深悟透融會貫通。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論述,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黨的二十大對安全生產的重要部署等納入各級黨委宣傳工作重點,納入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作為縣(區)黨政正職和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培訓的重要內容,作為企業主要負責人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著力提高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和企業主要負責人統籌發展和安全能力。要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豐富內涵和精神實質,全面系統學、反復細致學、結合實際學,學出忠誠信仰、學出責任擔當,確保安全生產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堅定前行。(各級黨政和組織、宣傳、應急管理等部門牽頭,各級安委會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2.開展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情況“回頭看”。全面梳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 指示批示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扎實開展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煤礦、非煤礦山、工貿、消防、城鎮燃氣、建筑施工、自建房、民航等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回頭看”,突出重點、集中力量防范化解易導致群死群傷的重大安全風險,始終壓緊壓實各方責任,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堅決守牢安全生產底線,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各級黨政和安辦及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3.統籌好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和如履薄冰的緊迫感,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動各級黨政領導干部、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增強“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發展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的意識,真正把安全生產擺在首要位置,切實把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實處。(各級黨政和安辦及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二、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4.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按照“共性+個性+信息化”的工作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各企業在安全生產共性清單2.0版基礎上,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梳理制定個性清單,進一步細化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風險管控措施,對問題隱患治理和風險管控實行列單操作、閉環管理,真正讓清單制管理成為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和企業主要負責人抓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能力。(市、縣安辦會同有關單位分工負責);通過新改建項目完成具備清單制管理功能的信息化系統建設任務,實行“照單操作、按單辦事”的信息化管理,強化經費保障,加快實現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科技賦能。(發改、教育、財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商務、文化和旅游、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配合做好全省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系統試運行,更好實現用清單管人管事管住風險。(各級安辦會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5.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壓緊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和企業負責人的第一負責人2個責任,開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年”活動和企業負責人的第一責任履職專項檢查,切實推動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動起來、行起來。重點做好企業兩個責任履職清單,讓企業及法人知責、明責、履責;強化督促企業安全投入,確保企業安全生產有資金保障,有人員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制度體系和崗位生產規范,讓企業生產作業成為有規章的安全活動,督促企業嚴格動火、吊裝、臨時用電、維修檢修、有限空間等高危特殊作業的審批管理,把安全生產責任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到最小工作單元;推動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帶隊檢查1次、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強化企業內部安全治理,開展經常性的隱患自查自糾,推動企業安全生產工程治理和工藝改造、設備更新;強化企業安全基礎管理,健全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整治2個機制,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礦長帶班下井等制度規定,加強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安全管理。對于管理層級較多的企業,發生重特大事故的,直接追究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6.推動黨委政府落實安全生產屬地責任。嚴格落實《攀枝花市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加大安全考評權重,把安全生產融入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各領域全過程;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黨政主要負責人定期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各地政府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組織研究1次、解決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風險,主動協調跨區域跨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切實擔負起“促一方 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各級安委會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風險,協調跨區域跨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監管責任尚不明確的行業領域,安委會按照業務相近的原則迅速明確行業安全監管部門,嚴防責任懸空。(各級黨政和安辦及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7.推動部門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嚴格落實《攀枝花市市級部門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分工》,壓實各級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要求,加強全過程、全鏈條安全監管,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安全監管執法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安全生產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推動企業依法履責、守法經營;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內設安委會或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加強安全生產形勢研判,專題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分工負責)
8.推動應急管理部門落實安全綜合監管責任。市、縣(區)兩級應急管理部門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責任,充分發揮安辦“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巡查考核”的職能作用,加大安辦實戰化運行力度,落實機制,保障人、財、物投入。市、縣(區)兩級安辦要運用好安全生產檢查督查巡查、考評問效、“兩書一函”、掛牌督辦、提級調查、警示約談、通報等手段,每月發布安全生產風險預警信息,及時開展工作調度;開展分級分類責任落實清單研制,調配各級各部門工作力量,實行分級分類監管,防止相互扯皮、責任不清。督促指導下級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認真履職盡責,重視安全生產,抓好風險防控和問題隱患的整改落實,做到責任落實、工作落地。(各級黨政和安辦及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三、強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9.鞏固深化專項整治成效。認真總結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安全生產大檢查以及自建房、城鎮燃氣、危化品等專項整治成果,梳理典型經驗做法,形成安全生產監管長效機制;嚴格落實攀枝花市《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的實施方案(試行)》,做到責任落實,加強源頭治理、開展督查檢查及執法監管;加快建立標準化定級實施辦法,督促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各級安辦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0.扎實開展重大安全隱患專項整治。緊盯易發生重特大事故的高危行業領域持續發力,有針對性地做好風險防范,做到不放過任何一個漏洞、不漏掉任何一個盲點、不留下任何一個隱患。對發現的問題實行清單制管理,明確整改責任和時限并及時總結查驗,形成工作閉環,對重點區域、重大問題要及時開展“回頭看”,促進問題清零見底。重點推動復產復工時的安全生產。(各級安辦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1.精準精聚整治五大行業。精準發力到易發生群死群傷的工貿、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城鎮燃氣等5個重點領域和檢維修作業、崗位工人安全教育2個關鍵環節,根據生產形勢和時空轉換制定不同的專項行動,下沉執法力量,外聘專業力量,有節奏、常態化、分重點開展執法檢查整治行動。重點針對不同行業特點,做好工貿領域的檢維修作業整治;煤礦及非煤礦山領域的機械化替代、智能化改造;危化品領域本質安全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的提升,以及公路交通、道路運輸領域三超兩違的整治;城鎮燃氣領域重點做好燃具合規、自動檢測儀器設置和燃氣安全作業規程的落實。同時,嵌入檢查檢維修作業環節的安全生產規章的落實,檢查崗位工人教育的落實情況。(各級安辦、經濟和信息化、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城管執法等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2.嚴實開展四大專項行動。圍繞責任落實開展巡查督查專項行動,圍繞違法違章開展打非治違行動,圍繞雙重預防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圍繞本質安全提升開展工程治理能力提升專項行動,將四大專項行動布局在全年工作時段,安排在合理工作空間,有側重、有針對性地系統開展。(各級安辦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3.強化礦山安全整治。扎實開展礦山安全重點地區動態整治,解決一批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有效化解區域性風險。持續深入開展“打非治違”專項檢查。持續推進煤礦“五化”建設,建立涵蓋市縣的煤炭監管服務平臺,實現煤礦生產、管理數據自動化采集和遠程監控。推動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制度化,深化瓦斯、火災、水害等重大災害超前治理。把煤礦高質量發展作為當前經濟工作“吹糠見米”的一件大事,把機械化、智能化作為煤礦高質量發展的突破口,要高起點設計、高標準建設、高水平管理,一次投入到位、一次建設到位,防止企業跟著產業政策跑,變被動跟跑向主動領跑。持續做好煤炭安全保供,嚴格煤礦產能核增審核把關,強化煤礦建設項目安全監管措施落實,督促煤礦按照設計及安全、質量、工期進行建設,堅決防止違法和以建設為名組織生產。嚴格非煤礦山基建、檢修作業過程和冒頂片幫、中毒窒息、尾礦庫潰壩等風險管控,全面排查治理風險隱患。嚴格非煤礦山安全準入和源頭治理,加快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提高監管執法效能。(應急管理會同發改、自然資源與規劃、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4.強化交通安全整治。持續開展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聚焦“兩客一危一貨”等重點車輛,嚴厲打擊“三超一疲勞”、非法營運、非法改裝、貨車和農用車違法載人、“大噸小標”“黑校車”等非法違規行為;深化船舶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建設船舶集中停泊區和高中水位防洪樁,大力推進“平安渡運”和“三無”船舶聯合認定工作;持續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推進變型拖拉機淘汰退出和農村道路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持續開展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試點推行交通企業首席安全官安全員管理模式,深入開展公路安全設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細化提升行動,持續推進“平安智慧高速”建設、普通公路“暢安工程”建設、“平安渡運”建設,一體化實施村道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重大災害路段和交通事故易發多發路段整治、危橋危遂改造等工作;持續開展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加強鐵路貨物運輸安全,推進在高速鐵路隧道口等重點區段安裝、設置周界入侵報警系統。(公安、交通運輸會同經濟和信息化、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5.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嚴格重大危險源常態化風險管控和高危細分領域“2+X”風險管控,繼續開展化工園區專家指導服務。按照時間節點推進化工園區認定前承諾整改事項、會審整改事項和現場核查反映出的問題整改,推進“十有兩禁”整治提升,落實“一園一策”方案要求,加大投入、完善機制、重點突破。加快推進釩鈦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平臺建設、封閉化管理建設、化工安全技能實訓基地建設、危化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消防取水碼頭建設等工作,編制化工園區總體規劃并設置消防專篇,完善涉及“兩重點一重大”裝置的企業專業管理人員學歷資質,確保2023年率先達到較低安全風險等級;推進格里坪化工園區消防特勤站以及信息化平臺和封閉化管理建設,為2025年前達到較低安全風險等級打好基礎。深化化工老舊裝置、液化烴儲罐區風險排查整治,開展化工產業轉移安全專項整治“回頭看”、精細化工“四個清零”質量核查,實施化工產業聚集區重大風險防控項目。開展油氣長輸管道企業對運行超過20年的老舊管道排查評估,加強能源項目事中事后監管,抓好地方電力建設和油氣長輸管道建設安全管理。落實危險廢物貯存及處置規范,強化安全監管。推進煙花爆竹轉型升級集中區生產企業改造提升。嚴查民爆、危險化學品等涉安違法行為。(應急管理會同發展改革、生態環境、經濟和信息化、公安、城管執法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6.強化建設領域安全整治。持續深入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完成自建房排查摸底,加快實施經營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隱患整改,探索分類整治政策措施。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鞏固提升,提升施工安全監管數字化水平;嚴格公路、鐵路、水運、電力、水利等重大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開展公路危舊橋梁改造,嚴厲打擊轉包、違法分包、“包而不管”和掛靠資質等行為。(住房城鄉建設會同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水利、城管執法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7.強化燃氣安全整治。持續開展城鎮燃氣安全隱患專項整治,督促餐飲經營場所依法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和自動切斷裝置,嚴格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監管,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偽劣燃氣具行為,有序推進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嚴格實施燃氣經營企業市場準入和安全生產標準化,推動“小、散、弱”企業整合提升,規范燃氣市場秩序。(城管執法會同發改、公安、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商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8.強化工貿等行業領域安全整治。持續加強冶金、粉塵涉爆、機械鑄造、有限空間作業等行業領域安全風險專項整治。加強大型游樂設施、氣瓶等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民用爆炸物品監管。開展水電站大壩安全提升等專項行動,督促水電企業認真落實首席安全官、安全員制度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公共場所人群聚集活動安全管理,嚴格安全許可審批和公眾聚集場所許可管理。(應急管理會同發改、經濟和信息化、公安、水利、市場監管、文廣旅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9.強化消防安全整治。緊盯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勞動密集型企業、倉儲基地、養老院、文博單位等高風險場所,經營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場所”、沿街門店、“三合一”、老舊小區等低設防場所,室內冰雪活動、密室逃脫、“劇本殺”等新興業態,重點整治違章搭建使用彩鋼板、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違規電氣焊作業、電源火源管理不到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突出安全隱患。持續深化暢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強化冬春等重點時段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消防會同公安、民政、住房城鄉建設、商務、文廣旅、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0.強化特種設備安全整治。推進特種設備質量安全提升行 動,組織開展“企業主體責任推進年”行動。組織開展醫療機構、大中專院校在用快開門式壓力容器和倉儲物流企業場(廠)內專用車輛安全隱患專項治理。持續打擊氣瓶充裝、檢驗違法違規行為。推動長輸管道、公用管道落實施工告知和法定檢驗,提升法定檢驗率。推進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運營單位合規管理,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市場監管會同教育、住房城鄉建設、文廣旅、衛生健康、應急管理、發改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1.強化新領域新風險安全管控。落實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重點任務。加強醇基燃料、旅游景區玻璃棧道和“步步驚心”等高風險旅游項目、儲能電站、氫能、室內冰雪場所等安全監管。加強檢維修、高危工程、專職消防隊等領域外包安全監管。加強重點行業領域涉環保設施安全監管。探索實施高校實驗室安全風險分級分類管理,全面落實實驗室安全責任。(發改、經濟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商務、水利、文廣旅、林業、教育和體育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四、強化安全風險事前預防
22.健全完善企業雙重預防機制。企業安全生產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整治雙重預防機制,是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生命線,是落實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預防為主轉變的有力抓手。要督促企業健全完善并嚴格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對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作業環境、人員行為、管理體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開展全方位、全過程辨識,明確管控責任和措施;對重大危險源實行登記建檔,并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確保安全風險時刻處于受控狀態。(各級安辦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3.推動兩個機制落地落實。精準開展雙重預防機制落實情況執法檢查,緊扣分級分類管控責任,推動責任鏈上的責任人查隱患、防風險,不讓風險演化為事故。厘清風險防控分類分級管理責任、治理責任;建立完善班組崗前會議制度和企業內部有獎舉報制度,推動安全生產落實到末端。(各級安辦會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4.強化安全風險分析研判。加快安全風險感知網絡體系化建設,督促指導各地各有關部門及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監控系統和信息化建設。堅持每月安全生產風險研判預警、重點時段及時專題會商,多形式、多平臺發布預警信息,推進關口前移、源頭治理、超前防范。(各級安辦會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5.加大安全生產調度力度。各級安委會要針對重大節日、重要活動、重點時段等特殊敏感時期,統籌組織開展專項調度,及時部署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安全生產常態化調度機制,堅持每月調度與事故調度相結合,督促各地和行業管理部門認真落實屬地黨政責任和行業管理責任。強化事故分析研判,認真分析事故多發頻發原因,找準事故發生的特點和規律,針對性制定防范措施,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情況掌握和分析研究。(各級安辦會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五、加強安全督查和考核問效
26.常態化開展安全生產督導檢查。嚴格落實《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工作常態化抓落實督導制度》,針對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節假日和全國、全省“兩會”等重要時段,對煤礦、非煤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和有限空間、檢維修、動火、高空等高危特殊作業及商場、賓館、游樂場等人員聚集場所采取“四不兩直”“三帶三查”的方式開展明查暗訪和駐點督導。協調解決企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督辦隱患整改,對整改不及時等進行通報曝光;統籌各類檢查、督查和明查暗訪,避免多頭檢查、重復檢查,減輕基層負擔;對企業檢查督查,不得簡單化、一刀切,不得干擾、影響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各級安辦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7.強化安全生產考評問效。以“高考閱卷”方式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及企業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集中考評。堅持過程考核與結果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合理確定考核指標,加大考核權重,嚴格對標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從嚴實行“一票否決”;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作為考評工作重點,考評結果充分反映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決策部署的具體成效。強化考評結果運用,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專項重要工作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揚獎勵,激發各級干部職工干事創業激情。(各級目標績效辦、安辦、組織、財政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8.充分發揮約談問責作用。按照《攀枝花市安全生產約談實施辦法》規定,對安全生產重視不夠、工作落實不力、考核結果排名靠后、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突出、事故多發頻發或發生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急處置不力、重大涉險事故等情形的責任單位和個人,采取“發點球”的方式進行約談,依紀依法追責問責,推動各方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各級安辦會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六、持續夯實安全生產基層基礎
29.推動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深化“工業互聯網+安全生產”行動計劃落實,推進礦山、工貿、隧道施工等高危行業領域“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持續推進礦山“一優三減”,提升安全生產保障水平(經濟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應急管理等部門分工負責);扎實開展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和安全社區建設,按照《攀枝花市深入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實施方案》明確的目標任務,推動攀枝花市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工作,持續鞏固東區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成果(市安辦會同東區安辦、市級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大力推進城市安全風險綜合監測預警工作(各級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分工負責);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公共消防設施條例》和《四川省“十四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加快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裝備等公共消防設施補建升級改造,加強消防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消防救援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30.從嚴開展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意見》,加快完成市、縣兩級應急管理綜合執法改革,加強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專業化建設,強化人員經費、執法用車、執法裝備等保障水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要求,進一步規范專項執法、明查暗訪、交叉互檢等檢查程序。圍繞“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年活動”開展“2023企業主體責任和企業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責任落實”專項執法行動,依法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重拳出擊開展“打非治違”,對重點地區進行集中整治。全面推廣“互聯網+執法”,推進執法全過程“上線入網”。加強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建設,開展安全生產監管能力提升試點示范工作。(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分工負責)
31.開展事故企業整改“回頭看”。組織開展2022年事故企業整改情況“回頭看”,重點檢查事故發生企業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特別是重點檢查企業責任落實、風險辨識管理、隱患排查以及安全投入、事故警示教育等情況。(各級安辦會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分工負責)
32.推動生產安全事故“以案促改”工作實施。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一廠出事故、萬廠受教育,一地有隱患、全國受警示”的重要指示精神,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建立生產安全事故“以案促改”工作制度,推動各級各部門和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及從業人員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防范同類生產安全事故重復發生。(各級安委會會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33.提高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緊密結合市、縣(區)各部門各企業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實際,進一步修訂完善市、縣(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實行部門和企業的預案與當地政府的總體預案相銜接。建立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指揮協調機制、區域應急協調聯動機制等,進一步規范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應急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加強實戰演練,備足備齊應急救援物資、器材和裝備,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快速反應、高效處置、科學救援。(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充分發揮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主力軍作用,持續推進礦山、危險化學品、油氣管道、隧道施工、水域救援等行業領域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支持引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發展(應急管理、國資、消防救援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加快應急救援關鍵技術攻關及先進適用裝備研發,壯大安全應急產業,加強應急產業示范基地建設,持續開展安全應急裝備推廣應用示范(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科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34.完善安全生產社會化機制。依法依規做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監管,持續推進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責任險購買工作,規范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持續開展安全評價機構、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專項整治,完善機構標準體系,嚴厲查處培訓機構、考試機構違法違規行為。(財政、應急管理、銀保監、市場監管、公安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35.構建安全生產共建共治工作格局。依法開展生產安全事 故調查處理,及時向社會公布事故調查報告,定期評估事故責任 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加強安全生產舉報監督,采取多種方式動員社會公眾、發動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監管,鼓勵和支持群眾監督安全生產工作,從源頭上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分工負責);完善誠信體系制度建設,推進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辦法的制定實施。(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各有關部門負責)
36.加大安全生產宣傳力度。創新“安全生產月”“全國消 防宣傳月”“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創建、“全國交通安全日”等主題活動形式,推進安全宣傳“五進”工作。充分利用“兩微一端”,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宣傳,加大問題隱患和違法行為曝光力度,增強群眾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技能。(各級黨政和宣傳、公安、應急管理、廣電、工會、共青團、消防救援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37.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組織開展安全監管業務能力培訓(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緊盯崗位工人安全教育這個關鍵環節,督促企業加強包括臨時用工、勞務派遣人員在內的全員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危機意識和風險識別能力(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開展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應急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