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加大安全生產在全市綜合目標績效考核中的權重
發布時間:2017-11-2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為進一步壓實部門安全生產責任,攀枝花市加大安全生產在全市綜合目標績效考核中的權重。對承擔安全生產職責的市直部門,在年度綜合目標績效考核任務中單列“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目標任務,由原來的倒扣分制(扣分上限3分)調整為得分制,分值設定為2-7分,即:與市政府簽訂目標任務責任書并下達生產安全事故控制考核指標的安委會成員單位,考核分值設定為7分;對與市政府簽訂目標任務責任書未下達生產安全事故控制考核指標的安委會成員單位,考核分值設定為3分;其他市安委會成員單位,考核分值設定為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