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來了怎么辦(五)——地震能預報嗎
來源:國家地震科學數據中心 發布時間:2024-07-0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地震來了怎么辦(五)——地震能預報嗎
(1)什么是地震預報
地震預報是針對破壞性地震而言的,是要在破壞性地震發生前作出預報,使人們可以防備。
地震預報三要素 地震預報要指出地震發生的時間、地點、震級,這就是地震預報的三要素。完整的地震預報這三個要素缺一不可。
地震預報按時間尺度可作如下劃分:
長期預報 是指對未來10年內可能發生破壞性地震的地域的預報。
中期預報 是指對未來一二年內可能發生破壞性地震的地域和強度的預報。
短期預報 是指對3個月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的預報。
臨震預報 是指對10日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的預報。
(2)微觀前兆與宏觀前兆
地震前自然界出現的與地震孕育、發生有關的各種征兆稱作地震前兆。大體有兩類:
微觀前兆 人的感官不易覺察,須用儀器才能測量到的震前變化。例如,地面的變形,地球的磁場、重力場的變化,地下水化學成分的變化,小地震的活動等。
宏觀前兆 人的感官能覺察到的地震前兆。它們大多在臨近地震發生時出現。
觀測微觀前兆是科學家的工作;而發現臨近地震前的宏觀前兆,則既要靠科學家,也要靠廣大群眾。由于宏觀前兆往往在臨近地震發生時出現,因此,了解它的特點,學會識別它們,對防震減災有重要作用。
(3)地震預報的水平和現狀
地震預報研究,在世界和我國大約都是從20世紀五六十年代才開始的。我國自1966年邢臺地震以來,廣泛開展了地震預報的研究。經過40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進展,曾經不同程度地預報過一些破壞性地震。
例如,1975年,我國成功預報了2月4日發生于遼寧海城的7.3級強烈地震,并在震前果斷地采取了預防措施,使這次地震的傷亡和損失大大減小。
但是,地震預報是世界公認的科學難題,在國內外都處于探索階段。目前,有關方法所觀測到的各種可能與地震有關的現象,都呈現出極大的復雜性;所作出的預報,特別是短臨預報,主要是經驗性的。
我國地震預報的水平和現狀是:
——對地震前兆現象有所了解,但遠遠沒有達到規律性的認識;
——在一定條件下能夠對某些類型的地震,作出一定程度的預報;
——對中長期預報有一定的認識,但短臨預報成功率還很低。
(4)地震預報由誰發布
地震預報的社會影響是很大的,為了不致造成混亂,我國政府于1998年發布了《地震預報管理條例》,明確指出,地震預報只能由各級政府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發布地震預報。
因此,大家千萬不要聽信謠傳,一定要相信政府,相信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