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豪潤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不完善擅自開工建設案
來源: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4-10-14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2024年7月15日,攀枝花市東區應急管理局接信訪件,到攀枝花豪潤礦業有限公司現場核實時發現:原鐵精礦生產線更新改造及尾礦回收利用改造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不完善,該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未通過專家評審,擅自開工建設。經過對東區應急管理局移送的證據材料復核,核實其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依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項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處人民幣2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2024年9月23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
審核: 王博 責任編輯: 董姝妤